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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系统性硬化症和大流行世界硬皮病基金会对患(3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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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2.1.3 IFN IFN是一类具有广谱抗病毒、抗肿瘤、抑制细胞增殖和调节免疫作用的蛋白质,可分为Ⅰ型、Ⅱ型Ⅲ型,根据其蛋白质一级结构的不同,又可分成α、
2.1.3 IFN IFN是一类具有广谱抗病毒、抗肿瘤、抑制细胞增殖和调节免疫作用的蛋白质,可分为Ⅰ型、Ⅱ型Ⅲ型,根据其蛋白质一级结构的不同,又可分成α、β、γ三种不同的类型,其中Ⅰ型IFN(IFN-Ⅰ)主要为α/βIFN,在机体控制病毒感染方面起重要作用。关于IFN的应用,SALLARD等[25]建议使用IFN-Ⅰ作为COVID-19患者的治疗方法。通过临床试验发现IFN-Ⅰ和IFNβ-1a可降低COVID-19患者的死亡率和出院率[26-27],IFNβ-1b能有效缩短重症患者的临床改善时间且无严重不良反应[28]。同样,在SSc小鼠模型中注射IFN-Ⅰ可使小鼠皮肤炎症、血管病变和纤维化明显减少[29],故推测IFN是治疗SSc-COVID-19患者的潜在可选药物之一。
2.2 氯喹及其衍生物 自过去70年以来氯喹及其衍生物一直作为疟疾的一线药物使用[30],研究发现其可通过改变病毒与细胞融合所需的pH值阻止病毒进入靶细胞[31]。在COVID-19的中后期,肿瘤坏死因子α(TNF-α)和IL-6的浓度和疾病严重性相关,氯喹可通过抑制以上炎性因子的产生和释放,减少免疫病理性损伤[32]。目前,COVID-19临床研究中主要用到的氯喹衍生物是磷酸氯喹和羟氯喹,以上衍生物的治疗作用与氯喹相近,但药物不良反应明显减少,吸收更快,体内分布更广。
氯喹作为已获批的免疫调节剂,对SARS-CoV-2有抑制作用[31],我国第八版诊疗方案[14]推荐用法:18~65岁成人,体质量50 kg以上者500 mg/次、2次/d,疗程7 d;体质量50 kg及以下者第1、2天500 mg/次、2次/d,第3~7天500 mg/次、1次/d。需要注意的是心脏病患者慎用,用药前必须检查心电图,禁止同时使用喹诺酮类、大环内酯类抗生素及其他可能导致QT间期延长的药物。羟氯喹作为氯喹的衍生物,临床上已有效用于治疗某些自身免疫性疾病,如类风湿关节炎、系统性红斑狼疮、肾病综合征等,但有研究发现SARSCoV-2感染的患者应用氯喹后有死亡风险[33],近期多个临床试验报道羟氯喹对COVID-19治疗没有明显效果[34-35]。故推测SSc-COVID-19患者的临床治疗中并不推荐应用氯喹及其衍生物。
2.3 细胞因子靶向治疗
2.3.1 托珠单抗(tocilizumab,TCZ) 如前文所述,IL-6作为关键的细胞因子,是SARS-CoV-2感染后激发炎症风暴的重要通路,TCZ则是一种针对IL-6受体的人源化单克隆抗体,其作用正是阻断IL-6信号通路抑制人体的免疫系统,避免人体免疫细胞攻击正常组织器官,可有效阻断细胞因子风暴从而降低病死率,阻止患者向重症和危重型转变。TCZ作为抗IL-6药物已被写入我国第八版诊疗方案[14],推荐用法:静脉输注(4~8 mg/kg),输注时间>1 h,12 h后必要时可重复给药,总量<800 mg。支气管肺泡灌洗液检测有助于肺疾病的诊断以及判断感染的性质,如合并肺部真菌及细菌严重感染则禁用TCZ。WSF认为对于已接受TCZ治疗的SSc患者,不应再增加TCZ剂量;对于SSc-COVID-19轻型患者亦可加用TCZ治疗[4]。MIHAI等[9]报道的 1例SSc合并ILD患者并发轻型COVID-19,其在感染前后均接受了TCZ治疗且并无严重不良反应。同样有研究发现TCZ可显著改善重症患者的临床症状、降低C反应蛋白并提高淋巴细胞数目[36],但在使用的过程中需进一步权衡患者感染及非特异性炎性状态,避免感染加重。
2.3.2 其他 类似药物还有利妥昔单抗(rituximab,RTX)、肿瘤坏死因子(TNF)拮抗剂及Janus激酶(Janus kinase,JAK)抑制剂[37],从3例SSc-COVID-19患者应用RTX的个例观察中发现,应用RTX有利于疾病的好转[23]。有研究发现 TNF-α水平与全身炎症有关,严重的SARS-CoV-2感染患者中TNF-α升高[38],目前有指南中也提到可采用TNF-α雾化吸入治疗COVID-19,推荐程度为低级别[39]。JAK抑制剂是一类针对JAK不同亚型(JAK1、JAK2、JAK3和酪氨酸激酶2)的小分子药物。其抗炎作用与调控促炎M1巨噬细胞的激活状态有关[40]。其中芦可替尼通过阻断IL-21途径或JAK1/2可能是SSc患者的一种潜在治疗策略[41]。近期也有研究发现JAK抑制剂可改善COVID-19患者的临床症状[42]。但在危重型患者中常合并细菌或真菌感染,使用细胞因子靶向治疗时需慎重,其安全性亦需更多的临床试验证实。
2.4 血管活性药 血管活性药是通过调节血管舒缩状态,改变血管功能和改善微循环血流灌注而达到抗休克的目的。有研究证实,感染SARS-CoV-2的患者应用作用于肾素-血管紧张素-醛固酮系统(renin-angiotensin-aldosterone system,RAAS)的药物并无不良影响[43]。最近一项纳入了25个研究的Meta分析比较了COVID-19患者接受和未接受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(angiotensin-converting enzyme inhibitor,ACEI)/血管紧张素受体阻滞剂(angiotensin receptor blocker,ARB)的预后,发现使用RAAS抑制剂与患者的死亡率和病情严重程度无关[44],另外一项纳入了16个研究的Meta分析也发现RAAS抑制剂可改善COVID-19患者的预后[45]。对于SSc-COVID-19患者,目前血管活性药对血管和肾脏受累的治疗并没有变化,血管活性药如ACEI/ARB可作为SSc-COVID-19患者的治疗药物继续应用。
文章来源:《临床药物治疗杂志》 网址: http://www.lcywzlzz.cn/qikandaodu/2021/0622/1182.html